也曾拥有Galaxy Note

尝试了一周的Galaxy Note..功能和尺寸真是的perfect..

特别是升到ICS之后..手写的功能强大到了顶点..

而且相机出来的效果真是好到爆灯呀..

我自拍过之后才发现相片里的我是本人要帅气N倍(当然..本人原来就很帅哈..)

真的真的很想留下这台让偶心动的手鸡..可惜它对Tmobile的网络支持度真是差的无语..

xda上的牛人让note可以用上Tmo的4g..可是那信号呀..还不如用GSM EDGE模式强..汗死..

逼的我只能换机..下次试试谷哥三儿子..Galaxy Nexus..希望别让我太失望哈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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潇夜语发表于未分类目录下,标签为,转载请保留链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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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-49 楼 BloodRaven2

        一直在看  都没留言  哈哈 你还真爱 电子产品 一旦有新的 你也一般会买来玩呵呵~~

    6月 7, 2012 06:07:55 回复